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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制造工程研究院经费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2日 17: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绿色制造工程研究院经费管理规定

Funds for the Academy of Green Manufacturing Engineering


为了使各项经费开支制度化、规范化进行,现就绿色制造工程研究院预算和审批办法作如下规定:

一、各项经费预算和使用原则

(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开支预算,由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在预算内严格把关使用。

(二)无预算原则上不予支付,特殊情况急需开支的由使用部门书面说明情况,由院长签署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三)行政办公费、车船费、邮寄费、通讯费参考年度预算实行总额控制。

(四)本着节约开支,开源节流的原则使用预算内经费。

二、报销审批程序

(一)各项开支在预算内由院长审批报销。

(二)预算超支部分及预算外开支报销,由院长签署意见,报财务主管审批报销。

(三)各项开支报销均需经院长审核和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