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制造工程研究院经费管理规定
Funds for the Academy of Green Manufacturing Engineering
为了使各项经费开支制度化、规范化进行,现就绿色制造工程研究院预算和审批办法作如下规定:
一、各项经费预算和使用原则
(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开支预算,由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在预算内严格把关使用。
(二)无预算原则上不予支付,特殊情况急需开支的由使用部门书面说明情况,由院长签署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三)行政办公费、车船费、邮寄费、通讯费参考年度预算实行总额控制。
(四)本着节约开支,开源节流的原则使用预算内经费。
二、报销审批程序
(一)各项开支在预算内由院长审批报销。
(二)预算超支部分及预算外开支报销,由院长签署意见,报财务主管审批报销。
(三)各项开支报销均需经院长审核和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