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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制造工程研究院设备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2日 17:0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绿色制造工程研究院设备管理规定

Equipment Management for the Academy of Green Manufacturing Engineering


一、绿色制造工程研究院是进行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凡在该研究院从事科研的师生员工,必须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和严肃的科学态度进行工作和实验,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绿色制造工程研究院实行专人管理,无论何人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守武汉科技大学《大型精密仪器管理使用办法》有关条文,不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若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按照《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三、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必须由专人专管,建立技术档案:对调试、检修、使用情况等做出详细记录。

四、在绿色制造工程研究院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均应积极掌握维修技术,对损坏的仪器设备要及时进行修理,提高设备的利用率。仪器设备的拆卸、大修必须通过一定的审批手续,具体办法按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条例》有关条文执行。

五、在绿色制造工程研究院从事实验的所有研究人员必须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节约水电和实验原材料,爱惜仪器设备,每次实验做好记录。

六、加强绿色制造工程研究院的安全防范工作,努力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热、防冻、防爆、防腐蚀、防毒工作。每次试验结束后,研究院管理人员或指导教师均要关好水源、电源和门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